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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04-22 投稿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哪些责?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

局党组书记、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意识,更好地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全面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主要领导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签订此责任书。

一、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入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景汇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成员,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各自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四)认真组织对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办事项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查;扎实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按责任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取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二)与分管科室共同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景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情景,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科室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督促分管科室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景,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本事。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四、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安全监管系统“九不准”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

(三)加强对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

(四)认真对待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周到,切实关心、帮忙、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

(五)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依法办事,异常是行政许可,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正确行使权利。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局党组保存,一份由领导干部个人保存。

局党组书记、局长签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签名:

二○XX年三月三十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促进xxxx工作的健康发展,xxx科室负责人和干部职工签定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x法》等法律法规;

二、进取参加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的党风廉政、廉洁自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各级组织的学习活动,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三、自觉遵守省人民政府在行政机关推行xxxx等制度,从维护单位利益出发,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搞好对外交往活动;

四、按照岗位责任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工作中,坚守防线,严格执行群众工作纪律和考评工作纪律,杜绝xxxxx的出现;

五、禁止向基层和工作对象“吃、拿、卡、要”等提不合理的要求,禁止理解基层和工作对象的宴请、娱乐消费和通讯工具消费;

六、在遵纪守法上带头做基层和群众的表率,并负责向基层和群众宣传廉洁自律建设的规定和要求;

七、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明辨是非,敢于向违法违纪作斗争;

八、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出现违纪问题,坚决予以党纪、政纪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办公室各保留一份。

科室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二○XX年x月x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中纪委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签订XXX年度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责任状。

一、责任资料

(一)乙方是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负总责,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中所明确的责任。

(二)乙方向甲方负责: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

2.把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工作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工作落实。

3.贯彻执行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实行责任分解、组织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和实施情景报告各项要求。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多项规定。

4.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使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实行工作考评,每半年向甲方书面报告一次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情景,重大事项和特殊情景应及时报告。

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根据52个“不准”的要求,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6.认真贯彻总局《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以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载体,构建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臵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7.加大对职工的教育、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市局“三个不允许”的有关规定。

8.严格遵守国家局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和江苏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五不准”和“五严格”规定。

二、责任考核

由甲方根据省委、省政府、市纪委要求和年度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安排,制定考核标准,并在年底对乙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行风建设情景进行考核。

三、责任追究

乙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行风建设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其责任。

1.对本部门范围内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致使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

2.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3.对直接管辖范围内由于失职而发生重大事故,恶性事件,致使国家、团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等方面供给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用公款相互宴请、铺张消费,以及理解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或宴请的。

6.严重违反纪律规定和“六条禁令”,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服务对象、行政相对人钱财的。

四、责任期限

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至XXX年12月31日止。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5个方面: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

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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