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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应坚持什么原则

04-23 投稿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应坚持什么原则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应坚持什么原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 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 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 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 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 人予以表彰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总则

1.1、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奖励正确进取地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属各单位、全体员工和进入公司院内的外租外包单位、供应商、参观实习团体、公务个人等。

2、指导原则

2.1、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和企业制订、颁发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定,要把安全工作列为本单位评先和奖励考核的重要资料之一,经费从奖励基金中列支;

2.2 、安全生产职责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企业各级领导和职工要认真执行,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执行情景,必须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职责制挂钩,严格考核。

2.3 、安全生产奖惩以检查考评为基本运行模式。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制度为准绳,执法公正、严明,以到达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2.4奖惩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期望经过奖惩激发全体员工从心底里高度重视、并主动进取参与、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渗透到生产前准备、生产中操作、生产后维护一整个链条中,更是激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千方百计动脑筋、想办法、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取创立公司的安全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从而真正杜绝安全隐患、实现安全零事故。

3、职责

3.1、安技保卫部是安全奖惩制度执行部门,依据本制度负责督促管理各单位落实奖惩规定情景,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3.2、综合办公室负责下达奖惩考核文件等程序。

3.3、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3.4、财务部负责涉及外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处理程序,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4、惩罚类型

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景、职责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景、职责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降级、辞退警告、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3、性质异常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职责。

5、奖励

5.1、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5.2、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具体情景给予记功、奖状、奖金等奖励:

5.2.1、在生产工作中,针对安全工作,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5.2.2、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声等,预防职业危害,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项目改善者;

5.2.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

5.2.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者;

5.2.5、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有功者;

5.2.6、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进取供给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件表现突出的;

5.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5.2.8、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提议并被采纳的;

5.2.9、敢于管理,长期坚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

5.2.10、进取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的个人成员。

5.3 、对于下列情景给予一次性重大奖励:

5.3.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获得成效的部门;

5.3.2、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先进团体;

5.3.3、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6 、处罚

6.1、对进入本公司外租外包、供应商等所有外单位,委派工作、参观学习、办事等所有外来人员。

6.1.1、违反《安全协议》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6.1.2、作业没有安全资料和安全措施的,对有关负责人或职责单位扣罚100-500元。

6.1.3、违反本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按本公司员工标准进行处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6.1.4、凡违反本规定多项资料的,实行数款并罚。

6.1.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2、公司内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职责者的处罚规定: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在追究当事人职责的同时,追究其领导的职责。造成的损失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分或依法交公安机关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500元以内惩治警告:

6.2.1、抵触、抗拒安全生产管理执行,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工作者;

6.2.2、拒签整改通知单的;

6.2.3、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未导致事故发生者;

6.2.4、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6.2.5、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6.2.6、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2.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2.8、对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应急措施,未造成事故的;

6.2.9、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及员工财产轻微损失的;

6.2.10、违反保密规定,对涉密文件、图纸、档案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盗窃或丢失的;

6.2.11、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一般违章,一人/项次:考核单位领导100-200元;职责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50-100元。

6.3.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上岗,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操作时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6.3.2、生产现场礼貌生产管理混乱的,如着装不整齐,乱摆生活用品器具,不按工位定置,工件码放混乱,工件任意堵塞通道,不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废料、垃圾,工位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地面油污等;

6.3.3、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及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6.3.4、操作天车、吊葫芦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使用的钢丝绳不贴合安全标准,吊索具不点检,防脱落装置失效,操作工无证,不戴安全帽的;

6.3.5、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有防护装置不用,擅自停用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的;

6.3.6、工件不按规**置摆放或超高、歪斜堆放的;

6.3.7、叉车司机超高叉运或承载人员的;

6.3.8、无农机驾驶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证,违章驾驶各种农机和特种车辆的;

6.3.9、机动车辆拐弯、进出大门不减速、不鸣笛、不打转向灯;驾驶刹车、转向不灵、无转向灯、门窗不完整完好的车辆的;

6.3.10、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穿行车间的;

6.3.11、施工人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在车间等工作场所私自接电、水、气源,私自动用天车和启用设备、设施的;

6.3.12、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戴手套、围巾围裙,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的;

6.3.13、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的;

6.3.14、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的;

6.3.15、开动情景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6.3.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附件不齐全、破损,**头两相没有接地保护,没有漏电保护的;

6.3.17、下班未关掉照明,空调,电器电源,机械设备电源,手机充电器在**座上不拔的;

6.3.18、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下水道随意倾倒废弃油液,随意焚烧垃圾/树叶/荒草,造成环境污染的;

6.3.19、违反管制刀具管理规定的,未造成后果的;

6.3.20、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及公共设施的;

6.3.21、公然侮辱他人,造谣惑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6.3.22、违反物资出厂规定或车辆进出厂规定的;

6.3.23、仓库、防火重点部位存放与生产无关物品的;

6.3.24、除加班外,非工作时间逗留工作岗位的;

6.3.25、住宿人员非工作时间进入生产场地的;

6.3.26、违反就餐规定,私自夹带餐具、食品离开食堂的。

6.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章违纪,一人/项次:考核单位领导300-500元;职责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100-200元。

6.4.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酒后滋事的;

6.4.2、生产现场、仓库及禁烟区域内发现违章吸烟的;对在上述区域内的无主烟头每个扣罚职责单位10元。

6.4.3、擅自挪用、损坏或拆除、停用消防设备设施、警示标志,堵塞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器材,职责区内消防设施损坏不清楚、不上报的;

6.4.4、领导干部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6.4.5、重复隐患,重复违章的;

6.4.5、砂轮机不按时更换砂轮,两边不垫防震垫,没有托架的;

6.4.6、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不系安全带,无监护的;

6.4.7、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的;

6.4.8、使用不完好的起重设备,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本事或不贴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吊索具;

6.4.9、检修带电设备电器和高空线路时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无人监护;带负荷运行、断开车间(或回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电工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

6.4.10、机动车辆安全附件不完好(如转向灯、刹车),超速行驶(主干道不超过15公里/小时,车间内不超过5公里/小时),把车辆交借他人驾驶的;

6.4.11、无证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6.4.12、重点要害部位值班人员睡岗、脱岗、游戏,不认真做好登记,检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不完整,没有定期点检记录或点检记录缺失的;’

6.4.13、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6.4.14、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的;

6.4.15、不按规定储运、收发、登记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

6.4.16、氧气、乙炔距明火之间距离不贴合规定,无阻火器或压力表无检验;使用氧气、乙炔后未关阀门,软管有老化、泄露现象的;

6.4.17、盲目割焊未经过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的;

6.4.18、没有设置监护人员,没做好防护措施,不经过探查,不经过充分通风,盲目进入密闭、受限空间作业的;

6.4.19、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6.4.20、擅自开动已被查封或未经检查、验收、移交的设备的;

6.4.2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接电源时无正规**头或用各种方法代替**头的以及不安装漏电保护的;

6.4.22、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的;

6.4.23、使用活动斜梯登高作业,安全附件不齐,无人把扶梯子和监护的;

6.4.24、违章使用炉火、电加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和使用各类自制电器的;

6.4.25、违章用火、在禁火部位动用明火不申请的;

6.4.26、损坏消防、燃气、监控报警装置或其它安全设施的;

6.4.27、易燃易污染杂物堆积不及时清理的;

6.4.28、办公/生活区域(非生产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

6.4.29、聚众**或供给**条件的;

6.4.30、对本规定条款屡教不改或多次违反的。

6.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触及辞退条款

6.5.1、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破坏生产工作秩序的;

6.5.2、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经劝阻无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6.5.3、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5.4、缠访领导,滋事闹事、影响正常办公,经劝阻无效,造成影响的;

6.5.5、偷窃、骗取、抢夺、哄抢公私财产的。

6.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未遂事故:否决事故单位安全荣誉评比资格,单位安全第一职责人扣罚300-500元,相关职责人按损失20-30%挂钩。

6.6.1、轻伤事故的;

6.6.2、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已造成设备、设施损坏;

6.6.3、重点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办动火证不采取安全措施,盲目施工,造成险兆的。

6.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事故:否决事故单位所有荣誉评比资格,并处以行政处罚。单位安全第一职责人、领导扣罚1000-10000元;相关职责人按损失20-30%挂钩。

6.7.1、发生重伤事故的;

6.7.2、发生特种设备严重事故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6.7.3、发生火灾、案件、机械事故、环境污染造成影响的;

6.7.4、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的。

6.8、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群伤事故的交由集团上级部门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职责人法律职责。

7、奖惩程序

7.1、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当事人签字(如拒绝签字不予理会),事发单位主管签字。

7.2、经济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行政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7.3、安技保卫部书面材料说明并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安技保卫部一份人力资源部一份→一般奖惩主管安全生产副总批准→重大奖惩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在OA系统“单位公告”栏发布奖惩通报→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奖惩→人力资源部对《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进行备案并记入本人档案。

7.4、对外单位,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当事人签字,隐患程度责令其整改最终至停工,同时限制其相关物资进出公司大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令隐患单位到财务部缴纳罚款,安保部检查隐患整改合格后,见到财务部罚款回执对隐患单位解除物资出入限制。

8、考核

8.1、实行分级考核,压力层层传递,企业考核职能部门、车间;职能部门、车间考核班组;班组考核个人。

8.2、在评先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8.3、本制度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年度安全生产不合格者,安保部对公司上交降级提案。

9、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0、本管理办法委托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2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安监总局【2010】1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及职责追究。

(三)权责

1.总经理:公司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的核准、授权与公布;

2.安全主任:拟定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的规范及修正,组织各部门安全绩效的考核,各项奖励的颁发和惩戒的执行;

3.综合办公室:按照审批报表支付安全生产奖金。

(四)资料

1.考核方式:

总经理授权安全主任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景进行考核; 部门对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景进行考核、车间对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景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

每年考核一次。

3.部门考核资料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景;

(2)部门工伤事故发生率;

(3)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部门事故隐患整改率;

(5)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6)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7)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4.组长的考核,考核资料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2)所辖组内工伤事故发生率;

(3)所辖组内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所辖组内事故隐患整改率;

(5)所辖组内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6)所辖组内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7)所辖组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5.员工的考核,考核资料包括:

(1)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2)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机器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考核处罚方式

1.生产部主管安全考核资料不落实,一项次扣生产部主管人民币100元;车间主管及组长考核资料不落实,一项次扣职责人人民币50元;员工考核资料不落实扣除人民币20元(均从安全奖金中扣除),并理解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因部门、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造成事故,对相关职责人员采取扣

款、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规定由国家相关的法律处理。

(六)奖惩原则

1.奖金的设置:

1)安全奖金由财务部另外拔给,在年终时以安全奖金形式打入个人工资帐户内发放;

2)年终时由安全主任组织评比一次,将评比结果上报总经理。

2.奖惩原则

(1)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职责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

(2)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团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惩;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职责;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七)奖励方式

1.生产部年度无工伤事故,公司给予部门300无安全奖;

2.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和人员,可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3.发现重大险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着贡献的人员视情景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八)处罚方式及职责追究

1.各参评部门本年度如发生一齐工伤事故,则给予该工伤人员的组长书面警告、主管严重书面警告,同时取消该部门25%的安全奖;

2.不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组长,给予其扣除年终安全奖金的15%;

3.有违章操作行为,未造成工伤事故的,给予批评教育,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4.修机、安装设备时,未挂相关标识牌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5.未按《明火作业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作业人员,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6.未按规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口头警告并责令完成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 给予主管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7.当员工违章操作、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给予当事人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生产主管和组长视而不见、不提醒、亦不作任何处罚的,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8.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时,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9.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提出整改治理措施生产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0.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1.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安全主任处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2.对龙岗区、及各街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和安全主任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职责人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3.不履行安全职责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扰乱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职责人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4.不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部门或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5.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的机修人员, 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6.事故职责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职责。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3

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资料: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情景。

2、职工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立礼貌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

1、建立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接一项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礼貌施工)并将安全职责目标分解到人,职责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职责: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职责。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奋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礼貌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

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理解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理解公司考核;二级及二级以下项目部理解分公司考核;项目部按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资料。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凡在安全生产、礼貌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善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提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第七条:公司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总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安全员等,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八条:各分公司、安全处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团体,对受奖单位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和安全员,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九条:经济奖励制度。

(一)、在本年内创立省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1000元,主管副经理800元,项目经理800元,安全员400元。

(二)、在本年内创立省级礼貌工地,奖分公司经理500元,主管副经理400元,项目经理400元,专职安全员200员。

(三)、在本年度内创市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400元,主管副经理300元,项目经理300元,专职安全员100元。

乡镇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行政村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及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打非治违和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责任落实、履行职能、培训教育、专项整治、完成上级党委政府、部门部署的有关重点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考核细则待后发文)。

三、考核奖惩办法

1、实行风险保证金制

对各村(居)书记、安全生产网格员采取风险保证金制,实行同奖同赔。各村(居)书记缴纳风险保证金2000元,安全生产网格员缴纳风险保证金1000元,镇财政按1:1配套相应资金,根据年终目标考核结果分别给予奖励。奖励基数等于所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数减去扣减罚金数;

(1)考核结果为优秀(得分在90分以上)的,按奖励基数的100%予以返还奖励;

(2)考核结果为良好(得分在85分以上、90分以下)的,按奖励基数的90%予以返还;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上、85分以下)的,按奖励基数的80%予以返还;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不予以返还;

2、村(居)、部门考核奖惩办法

设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单项奖,党委政府每年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前三名的村(居)和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考核不合格的村(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采取约谈、警示、督办等措施,主要负责人当年度一律参加不得评先评优。

3、考核计分办法

镇安委办按季对各村(居)和相关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结合年终按照《考核细则》考核结果进行累计积分,平时工作占总分60%,年终考核占总分40%。考核实行评分制,基本分为100分,总得分=基本分得分+加分项目得分-倒扣分项目得分。

4、奖惩兑现

每年年底镇安委办将考核结果、奖惩建议上报政府分管负责人审查通过后,交由主要负责人审批。镇党委政府对先进村(居)和部门进行表彰,镇财政局按审批结果审核发放奖励资金;对工作不落实、考核不合格的有关村(居)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程序落实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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